化妆师
3千-5千
浙江宁波
2年 · 全职 · 化妆师
性别不限
食宿提供
路费不报销
学历不限
招聘人数10
工作时间 工作结束
职位描述
化妆师岗位职责:
1、热爱本质工作,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,工作积极主动,任劳任怨,讲文明礼貌,要求清洁卫生,作风正派,不谋私利,在主管的领导下,服务好每一位顾客。
2、熟悉、掌握化妆、盘发基本知识及操作程序,有高超的技艺,熟悉各种化妆用品、用具的性能、特点和使用方法,掌握工具用品的消毒知识。
3、掌握规定的化妆技巧,研究化妆方面的新发展趋势,不断推陈出新,有培养助手的能力。
4、微笑服务,礼貌热情,接待顾客主动问好,“请”字开头,“谢”不离口。耐心细致地问顾客的喜好、要求,为其尽力服务,使顾客称心如意,送客时送上祝福语。
5、仪容仪表要整洁,化妆上班,讲究职业道德,做到文明服务,保持口齿清新,化妆时不能面对顾客呼吸,保持化妆的高水准技术,维护影楼声誉。
6、负责使用、保管化妆用品,对套刷、粉扑每天清洗一遍,同时节约使用化妆用品,对于易损坏的化妆品(如口红、胶水)妥善保管,可以重复使用的(如假睫毛),用过后必须存放起来,避免不必要的浪费,提出化妆用品的采购建议,保持化妆台面的整洁和干净。 7、遵守纪律,爱护公物,严格执行影楼各项规章制度,不准擅离职守,上班时间不做与本岗无关的任何事。 8、化妆师在工作中应主动介绍化妆程序,注意征求顾客意见。
9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化妆时,神情专注,动作要轻快、熟练,要根据顾客的要求按照顾客的脸形、气质和头发疏密认真细致地做出客人的理想造型。
10、各保管头饰、首饰、假发、头纱及手套的化妆师,必须对本月所使用的用品分类、分色、分新旧并进行登记,以便对遗失或坏掉的加以补充。
1、新娘每换一次头饰都要求化妆师或化妆助理及时放回原处,不得任意放在化妆台上或随便乱丢。
12、化妆师必须每月集体学习礼服配套及头饰的搭配,对白纱、彩纱各种头饰搭配做统一协调,不够的造型用品及时写购物单交与经理及时够回,不得因短货而影响造型。
13、对于已旧或已坏的头饰、假发、首饰、头纱、及手套及时清理,如可清洗干净交与洗衣工或自己清洗,如太旧请主管签字丢掉。
14、头饰、首饰、假发、头纱及手套架上摆放用品必须整洁有序,条理分明,容易取放。
15、化妆师在取造型用品时不得乱翻乱找以免弄乱用品,使用完的化妆晶凭空盒去换,并签上领取日期及数量。
企业信息
宁波菲玛国际
宁波 · 800-1000㎡ · 50-200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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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地址
宁波江东区中山东路418号(中山东路与箕曹街交叉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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